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财政部日前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分析人士认为,这有利于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有利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有利于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和小企业此前适用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准则》明确,“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有关认定标准。存货计价取消发出存货后进先出法,长期股权投资则明确规定“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负债方面,要求以实际发生额入账。收入方面,采用发出货物和收取款项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财务报表方面,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适当简化。
该准则适用于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以及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除外。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该准则。
财政部、工信部、国税总局、银监会等部门还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小企业应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不断提高企业的对外融资资质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