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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升级"为企业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0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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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办法》,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申请转型升级为3种企业形式,方便其扩大经营规模,原名称字号仍可保留。

  可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等3种形式

  投资规模有限、升值潜力低、抗风险能力低、签约履行信用低、融资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个体工商户,这些先天不足的条件是制约发展的瓶颈,“个转企”成为很多个体工商户的需求。

  今年11月1日,国家《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市工商局表示,对从事的经营符合北京产业政策的个体工商户,将支持其转型升级为企业组织形式;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个体户,会引导调整经营项目。

  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的需求,申请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这3种企业形式。同时,工商部门还给了一些优惠政策:转型升级后,还能保留原名称字号;此前经批准的专项许可无需再审批,可以继续使用,最大限度保留原经营活动的延续性。

  “挣钱的机会多了。”一名个体户说,谈生意的时候总是底气不足,对方会觉得你信誉度不高,比较难达成协议,而且个体融资有许多实际困难,转成企业后在获得贷款方面要容易得多。

  部分区县财政将给个体户补贴

  据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介绍,此前已在丰台、昌平等部分区县进行了试点,近期出台的新办法比试点时期的措施更加简便,不用先办注销再申请设立,直接提交变更手续即可,“已经有一些个体户在办理申请了”。

  据了解,昌平在11月初就有首批189户个体户提交转型申请,将分批办理。昌平工商登记科科长陈锡博称,企业转制原来只限于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此次个体工商户能直接转变为企业,打破了所有制的成分界限。升级后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都可以不变。“个转企”需满足最基本的条件是一人公司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两人(以上)公司注册资金在3万元以上。

  同时,部分区县政府还对“个转企”实行财政补贴,丰台区政府此前拿出300万元,给予每户“个转企”1000元补贴;昌平区的个体户也将有望得到昌平财政的资金返还支持和银行的信贷支持。(记者 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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