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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 然
■虽然此次开出的700万罚单针对的还不是垄断大鳄,对两大电信巨头也还仅仅只是展开反垄断调查,但这无论如何已经是一个良好开端
上周,国家发改委对山东两家药企开出了国内首张反垄断巨额罚单,引起海内外舆论关注。这两家企业因凭借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操控药品原料价格,导致一种国家基本药物几乎断供,因此成为国内第一批遭到反垄断制裁的企业。
此前几天,联通和电信因涉嫌依靠骨干网的垄断地位,通过价格歧视打压竞争对手,也受到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成为首批被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央企。
垄断历来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因此,发改委此番出手,虽然也有舆论质疑,比如,认为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甚至有个别媒体质疑对两大央企的调查,认为是“阴谋论”,但总体而言,此举深得人心。
笔者还认为,此轮国家发改委反垄断举措的意义还不仅仅在于顺民意、得民心。虽然此次被罚款的药企名不见经传,可能的确属于“苍蝇”而非“老虎”。而对两只“老虎”——联通和电信的调查目前还很难预判事件的最终走向。但是,这毕竟是我国反垄断走向深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用符合法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行政手段,对垄断行为的合法干预,不仅值得肯定,而且意义非同凡响。
纵观我国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的诸如电信体制、电力体制、民航体制等等改革,其目的都在于打破垄断。因此,在我国经济领域,反垄断早已不是新话题。而且,客观来看,这些改革也或多或少取得了成效。比如电信体制改革,由于打破了中国电信独家垄断,形成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多家电信企业同台竞争的格局,最终让消费者获益。电信价格的不断下降,电信业务的日益多样以及电信服务的不断改善就是最好证明。
我们也必须看到,以往的电信体制改革也好,电力体制改革也罢,改革的目标仍然是打破行政垄断,旨在形成竞争格局。因此,可以说前十几年我们高喊的反垄断,针对的是限制市场准入的行政性垄断。打破行政垄断对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中国非常必要。而且,就是到今天,这一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在铁路、石油等领域,彻底打破行政垄断依然任重道远。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深入,如果反垄断仍然局限于打破行业的行政垄断,显然已经不够。道理很简单,垄断并非仅仅来自行政性垄断,市场竞争同样能产生市场垄断,而且危害同样不容忽视。比如上述两家药企通过对原料市场的垄断,不仅能导致药价高涨,甚至可能导致药品断供。因此,在竞争格局形成以后,对个别企业以历史形成的优势地位,或者以在竞争中逐步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垄断行为,如恶意打压甚至扼杀竞争对手,操控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等同样不能坐视不管,必须纳入反垄断范畴。
不仅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市场垄断可能更是常态工作。纵观西方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反垄断的重心恰恰在反市场垄断这一层面。比如欧盟对微软开出的反垄断巨额罚单,美国当年对电信巨头AT&T的拆分,就都是反市场垄断的行为。
综上,虽然此次发改委开出的700万罚单针对的还不是垄断大鳄,对两大电信巨头也还仅仅只是展开反垄断调查,但这无论如何已经是一个良好开端,它值得舆论为之击掌欢呼,而不应该是苛求和责难。
当然,随着反垄断的深入,明天我们真的能够看到打“老虎”也能像打“苍蝇”一样毫不再手软,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就会更加好转。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