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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日持久的粤港“荣华”商标之争,最近又有了新进展。佛山苏氏荣华食品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香港荣华饼家,索赔经济损失9000万元。目前,香港荣华正在积极应诉,并且向北京一中院提起管辖权异议。
18日香港荣华特别召开说明会表明“底线”:我们只希望各自规范使用‘荣华’字样,对方不要在月饼盒上再打上香港监制的字样。
香港荣华与佛山荣华就“荣华”月饼商标的使用,到目前为止已纠缠13载。资料显示,香港荣华饼家成立于1950年,拥有的“荣华月饼”是粤港澳地区的老字号;佛山苏氏荣华于上世纪90年代从当时山东一家糖果厂处收购了“荣华”商标,此后两家矛盾不断升级。
2009年,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荣华月饼”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香港荣华享有“荣华月饼”这一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权,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荣华月饼”作为月饼产品的名称。
在18日提供给媒体的资料中,香港荣华直指佛山荣华此举旨在“逼绝香港荣华”。目前,香港荣华正在积极应诉,并且向北京一中院提起管辖权异议。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13年的纷争,双方实际已是两败俱伤。
对于和解的可能性,香港荣华的代表律师温旭表示:“我们也希望能够和解,也曾提出收购佛山荣华手上的注册商标,但对方开价是3亿元。现在我们只希望各自规范使用‘荣华’字样。”(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