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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钢拟置入首钢股份“合法身份”遭中小股东质疑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0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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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最新的重组预案,停牌一年多的首钢股份(000959.SZ)昨日(11月21日)终于复牌。

  按照首钢股份日前公布的资产重组预案,拟置入公司大股东首钢总公司下属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相关资产,预估值约180亿元。

  首钢股份则置出下属的炼铁厂、焦化厂、二炼钢厂、高速线材厂、第一线材厂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首钢股份持有的首钢嘉华、首钢富路仕的全部股权。

  此外,本次重组涉及的提前解除《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补偿金额预计约10亿元。

  首钢股份拟以4.29元/股的价格向首钢总公司发行预计不超过30亿股股份作为支付对价。

  首钢总公司还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3年内将推动下属首钢矿业公司注入首钢股份,以减少上市公司向首钢集团的关联采购;另外,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作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整合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上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上述预案出具之日,迁钢的产能合法身份仍有悬疑。

  预案信息显示,置入资产已取得国家环保部 《关于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99号)批准文件,同意迁钢项目的建设。“水利部关于迁钢项目取水正在审批,国家发改委关于迁钢项目正在核准之中。项目核准之后,国土资源部即可受理迁钢项目的用地审批,首钢总公司将据此办理迁钢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

  “这样的一个身份不明的‘黑户’,怎么可以作为优良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同日,首钢股份小股东于志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称,截至公告发布,迁钢的项目并未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并未取得水利部的批复、国土资源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是非法用地。

  而因提前解除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首钢总公司对首钢股份的补偿金额,也未获得中小股东的广泛认同。“补偿金额过低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没有经过流通股东网络投票表决,存在股份公司利益流失的严重问题,也不能作为最终结果。”由中小股东提供的一份“投诉信”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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