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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曝光13户独栋住宅未缴房产税 责令限期缴纳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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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作为全国第一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重庆10月1日起开始对符合要求的存量别墅征税。11月21日,重庆市地税局曝光了13户仍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并责令其责令限期缴纳。

  今年1月底,重庆和上海率先在全国试点开征房产税。每年的10月1日至31日为重庆房产税的纳税期限。今年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始对主城九区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当地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约3400套。

  11月21日,重庆地税局在其官方网站曝光了13户仍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责令其于2011年11月25日前,主动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相关规定,如经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仍不申报纳税的户主,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被列为征收对象的房子具体为:独栋商品住宅、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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