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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重新审视药品招投标模式了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09: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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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员 顾骏

  连日来,各路媒体集中揭露医院药价过高、暴利超过奢侈品的怪现象。央视记者随机选取20种常用药品,结果发现这些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最高甚至达到6500%以上。而医生、医院多环节参与药品竞标分成正是导致药价飙升的“潜规则”。

  我国从2001年开始,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为了遏制药品虚高定价,发改委为每一种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二甲以上的公立医院必须按照中标价采购药品,然后可以加价15%卖给患者,作为医院的收入,但不得超过发改委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这样的制度性安排听上去十分合理,好像没有什么漏洞。然而不能否认的现实是,不少药品的中标价远远高于出厂价。就拿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调查来说,比如山东方明药业生产的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32元,最高零售价被定为35.9元。人们不禁要问,如此定价到底为了什么?这种定价方法又是如何出笼的?

  统一招标和药品加成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医院的合理利润和正常运营,但因为制度设计中存在漏洞,使得这一制度成为蠹虫寄生之沃土。其中关键问题在于,药厂与医院不自觉地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患者则成为他们共同“合谋”对付并获取利益的对象。

  整个制度的核心是医药加成政策。在“以药养医”的基本策略指导下,为了让医院有给患者看病的积极性,给予医院在药品中标价的基础上加成15%的权力。看似这个比例不高,但由于“上不封顶”,药价越高,同样的比例下,医院利润越高。在医院靠自己养活,医疗也已形同“商业服务”的环境下,医院进高价药的积极性因而空前高涨。

  这种情形与正常的市场情境截然相反。通常,买方总希望价格越低越好,变身为卖方后,再卖个高价,可以多挣钱,因此,买方有动力寻求低价商品。但在统一招标的体制下,随意加价的门是被关上了,但不管原价多少都可以按比例加价的窗户却被打开了,现在医院只要抬高价格,就可以在同样比例下获得更高利润。高价药进医院的大门由此打开,而且畅通无阻。

  医院不但不反对,而且热衷于进高价药。医药公司当然更不会反对,因为统一招标体制并没有规定中标价应该比出厂价高多少,所以作为医药代理的机构,医药公司更是“高高益善”,不可能有任何压低药价的积极性。毕竟,在他们那里,加价的空间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对于药厂来说,药价高低也不是问题。尽管药价高低同药厂利润无关,但销量多少却直接关系到利润的总量。只要价格高了,医院积极性大了,进的药品多了,药厂尽可以靠“薄利多销”多赚钱。

  那么,对于医疗保险制度和患者来说,药价高低是个问题吗?当然是问题,两者的支出都会随着药价上涨而直线上升。问题在于,医疗作为一个高技术行业,知识的不对称导致国家干预的有限,患者的刚性需求,更加剧了他们在医院和医生面前的弱势只要掌握着处方权的医院和医生不反对进高价药,病人是没办法反对的,只能无奈地接受高高在上的药价。

  综上所述,正因为医生、医院、医药公司、药厂等多环节参与药品竞标分成的“潜规则”,让药品的中标价远远脱离了其原本该有的合理范畴。现在只有一个机构能够粉碎这样一个“医药界密谋”,那就是主持药品零售价招投标、掌握着“最高零售价”制定权的有关部门及其专家团队。如果他们能够超然于利益之外,秉公办事,那粉碎“医药界密谋”还是有可能的。

  遗憾的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专家们未能在关键时候挺身而出。有关部门则对这样的制度漏洞疏于防范,由着蠹虫们大摇大摆自由进出医院的高价药大门,生生把他们养得滋润肥壮。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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