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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快讯:11月23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18: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和讯股票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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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2日晚间深交所公告速递更新中:

  (000552)靖远煤电: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

  靖远煤电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9月9日起连续停牌。

  经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初步确定由公司收购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煤炭生产矿井及辅助生产等相关资产。目前已经初步确定重组资产范围,审计机构正在对公司开展延伸审计,评估机构对土地和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重组预案正在论证拟定之中。由于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承诺最晚于2011年12月9日按照有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每周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00258)精锻科技:网下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00万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1月28日。

  (000582)北 海 港:诉讼事项公告

  2011年7月14日,北 海 港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收到国家最高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11)民申字第946号】,韩进海运株式会社因与北海外代、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北海市华垦商业有限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追偿纠纷一案,不服广西高级法院民事裁决【(2008)桂民四终字第28号】,向国家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2011年11月21日,北海外代收到了国家最高法院于2011年10月28日作出的【(2011)民申字第946号】民事裁定书。国家最高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认为:韩进海运株式会社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赔偿责任后向北海外代等三家单位提出追偿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法院判决予以驳回,符合法律规定,国家最高法院予以维持。国家最高法院依照国家《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韩进海运株式会社的再审申请。

  本次诉讼公司胜诉,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没有造成影响。

  (002586)围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围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2日召开,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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