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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针对预付卡残值处置争议仍存悬念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4日 07: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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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卡企业应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提供激活、换卡服务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商务部今天就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根据《办法》规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提供激活、换卡服务;对持卡人不能正常使用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换发新卡。对此,业内专家称,此举对解决目前诸多预付卡剩余资金归属争议问题,意义不大,商业预付卡残值处置问题仍悬而未决。

  根据《办法》规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提供激活、换卡服务;对持卡人不能正常使用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换发新卡。发卡企业可按成本收取制卡费用;不记名卡可收取换卡和过期账户管理费用;记名卡可收取挂失、换卡和转让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发卡企业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中国发展战略研究所、中国法商研究院院长王春晖博士指出,虽然《办法》规定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但是仍然没有指出超过有效期的商业预付卡剩余资金归属问题。实际当中,很多发卡机构对购卡人超过有效期仍没有消费完的剩余资金予以没收,由此引发的纠纷案例不在少数。

  王春晖认为,商业预付卡其实是指一种商业存款行为,不能够因为消费期届满而自动归发卡公司。商业预付卡的法律性质以及发卡人、购卡人及消费者的法律关系要明确。

  针对多年来一直没有明确说法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利息归属问题,央行在11月初终于给出了答案。在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明确,沉淀资金利息除必须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以外,剩余的九成全部可归属第三方支付机构。

  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资金到底有多少并无公开数据,不过根据淘宝年初公布的数据,2010年其交易额为4000亿元,如果按照卖家成交兑现的最短周期5天计算,那么支付宝光淘宝交易一项全年日均的沉淀资金就能达到近60亿元,即便是按活期存款0.5%的利息计算,仅利息一项支付宝一年就可拿到2700万的纯收入。

  在确定了利息归属问题后,预付卡残值处置的问题目前尚需监管政策明确。

  根据媒体披露的深圳一家预付卡公司高层人员透露,除了利息以外,沉淀资金的“收益”很大一部分来源是储值卡的残值。大多数消费者刷卡刷到后来,卡的残值就不用了,或者忘了,对于这部份卡余残值,该预付卡公司曾粗略统计过,平均差不多占到卡面值的5%。据另一位第三方支付业研究机构人士透露,其实际测算预付卡残值占比甚至高达10%。

  王春晖博士坦言,预付卡剩余资金构成预付卡企业利润相当大的组成部分,而在上述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中未有明确,原想寄希望于有关部门可能考虑在日后预付卡行业管理细则中加强监管。但在商务部今天公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仍没有对这一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表态,实在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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