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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调委缺经费 半年调解140宗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4日 09: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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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免费调解。 CFP供图

  南方日报记者 赵琦玉 陈枫 11月16日下午2点30分,广州市麓景路7号老干大厦10楼,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省医调委)的办公室内,大圆桌旁围坐着各路人马——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保险专家、医学专家、书记员、患方、医方。

  此时窗外淫雨霏霏,屋内气氛十分紧张,对坐的医患双方紧抠对方陈述的每一字每一句,不久前上演的医闹一幕,仿佛一不小心又要重演。

  在“医闹”频繁上报纸头条乃至读者视觉疲惫的今天,运行半年的广东省医调委,就这样被一步步从幕后推到了台前。11月21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提出要在每一个地市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公众充满期待的同时,广东省医调委不得不面对这半年里成长的诸多烦恼。

  专家“审案”

  针对重大医疗纠纷的评鉴会,每次都邀请医学、法律专家出席。专家最后会给出评鉴结论,作为调解依据

  今年10月中旬,阳江一名中年男性患者因左下腹剧痛,在阳江市某医院就诊时猝死,随后患者家属带上数十人闹上医院,砸医院、打医生。事态被平息下来之后,患方提出80万元的索赔要求。

  由于家属不愿意进行尸检,也不希望上法院打官司,医患双方最后选择由第三方中立机构——省医调委解决纠纷。

  省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宣布调解纪律后,患方陈述环节开始。死者的表弟复述了死者就诊经过,质疑病历“做了手脚”,指出“院方治疗不力,要负一切责任”。紧随其后的医院方作陈述,则由当事医生现场就死者家属提出的3大疑问一一作出解答。

  下午3点30分左右,情绪开始焦躁的医患双方被请至调解室休息。省医调委请来的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留在会议室,继续对纠纷进行分析研判。省医调委的医学和法律专家库已有逾300名专家,他们在省医调委受理争议较大的纠纷时,及时给予专业上的支援。

  10分钟后,死者家属被请回会议室,家属重申,对医院认定的3个死因都不认同,并且坚持认为院方误诊,导致救人黄金时机错失。3点50分,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在现场咨询医学专家的意见后气氛稍微缓和,但仍要求让当事医生说明,为什么病历会从垃圾堆里搜出。

  两名分别来自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和南方医科大学的医生一一解答患方疑问:“患者的情况属于猝死,医生不容易一下子诊断病情,从病历上看没有太大过错;而医生的抢救也符合规律,抢救过程是及时的。”

  “这是我们的推断。”医学专家强调,“建议家属最好还是对死者进行尸检。”

  4点13分,死者家属离席,院方入场。“医嘱也没有,你们医院怎么回事?”“患者打完针后休克,你在哪里?”“大动脉出血的死因诊断如何来?”……医学专家细看闭路摄像资料,对当事医生步步追问。

  4点45分,同在调解室等待评鉴结果的医患双方激烈对峙,医院方称患方威胁自己“不让出这个门”,紧张气氛再度升级。为免发生冲突,省医调委巧妙地安排医患前后脚离开。而各路专家则为这场持续近两个半小时的评鉴会写下总结。他们初步判断,医院没有太大过错,但是存在管理缺陷。

  省医调委副主任易仲才告诉南方日报记者,这是省医调委成立半年来召开的第10次评鉴会,针对重大医疗纠纷的评鉴会,每次都邀请医学、法律专家出席。专家最后会给出评鉴结论,作为调解依据。

  “由于专家与医患双方都没有利益关联,患者和院方更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评鉴结果。”易仲才说,要有更准确的评定,我们会建议尸检。“但是很多患者都拒绝做尸检。”

  私下和解

  有时候,医院为了尽快平息事端,会用钱去解决问题,这容易造成国有财产的流失

  这是广东省医调委运行以来的第173宗医疗纠纷。

  今年6月,广东省医调委正式挂牌。这是依托于广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并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同意设立的行业性、专业性的医患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公司。上马半年,省医调委经手医疗纠纷173宗,成功调解140宗,成功率达到80.92%。大部分案件最终都是由医院作出适当赔偿,最高的一宗赔偿金额为35万元。

  在173宗医疗纠纷中,有75起是重大医疗纠纷,11宗案件是零赔付——其中2宗患者死亡,但医患双方最终还是“握手言和”。

  广东省医调委主任周继华说:“以往发生医疗纠纷,主要通过患者与医院自行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三个途径解决,耗费大量的精力、时间,矛盾还容易激化。医调委提供了第四个解决途径。我们的原则是免费调解、简单便民、及时高效,一般一个月内调解结案。”

  然而,即便调解成功率让人满意,但是这173宗纠纷,实际上仍不及广州全年医疗纠纷的一成。据统计,去年全广州医疗纠纷1800多宗,大多数医疗纠纷,最终都由医院的医政部门与患者私下和解。

  “近年医闹剧增,多数医院为此设置了专门的处理部门。”周继华做过粗略统计,刚刚过去的半年,找到省医调委进行咨询的,将近八成是患者,但其中近七成的调解意愿最终还是被医院方否决。

  “毕竟家丑不可外扬,以前大多数医院实际上并不希望将纠纷转到省医调委。自家解决,医院对私了结果会更有主动权。”广东省医调委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调解员私底下告诉记者。“然而,患者对这种私了方式是极度不信任的,他们认为‘医医相护’。”

  “我们并不看好由医院内部化解纠纷。有时,医院为了尽快平息事端,会用钱去解决问题,这容易造成国有财产流失。”广东省司法厅基层工作管理处副处长苏劲松曾参与《人民调解法》起草,作为广东省医调委直接指导单位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此次也参与了《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起草过程。

  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其中大篇幅要求引入第三方调解制度,每个地市都要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草案中的一条规定引起争议:患方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公立医院不能私了,必须通过行政、司法或医调委解决。此举旨在将医疗纠纷赔偿从医患私了引入法制化途径。

  但不少省医调委的调解员对规定能否落实表示担心——由于“医闹”频繁,很多医院还是愿意私下花钱摆平。即便有了强制性要求,医院也不一定愿意配合。一名调解员说:“调解原则是双方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意愿,如果医院不愿意,我们也没有办法。很多政策经常有令不行。”

  经费缺口

  半年过去了,全省有5个医调委分支机构,这样的普及速度并不算快,“这跟缺钱有很大关系”

  伴随着《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草案)》同时推动的,还有正在全省铺开的医调委分支网络。目前,佛山、珠海、潮州已经成立市级医调委,其中佛山、珠海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阳江、肇庆两市医调委作为广东省医调委分支机构,近期也将挂牌成立。

  但是在周继华看来,半年过去了,全省这样的普及速度并不算快。他直言:“跟缺钱有很大关系。”

  周继华用数据说话:广东省医调委从试运行至今,虽然勒紧裤带,也花了180万元。现在的省医调委,从原先的10多名调解员,增加到30名调解员,按照平摊到每名人民调解员每年8万元的开支来算,一年需要资金保守估计也要240万元。这些钱从哪里来?

  周继华介绍,目前给省医调委提供资助的主要是几家保险中介企业和相关协会,周继华强调:“投钱的单位里没有一家是医院,担心影响省医调委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他透露,一直有民营医院找到自己,希望能合作。

  按照广东省医调委的设想,未来应该成立一个协会,募集社会资金,账号由广东省司法厅和主流媒体共同监督,向社会定期公布款项收支明细。“我们有能力通过策划活动向社会募集到资金,而且我们会明令禁止医院参与募捐。这个计划我们提出过,但是最终未获通过。”

  其实,渴望钱的不只有广东省医调委。省医调委部分地级市的分支机构也在各显神通,各自“化缘”。南方日报记者从潮州市卫生部门获悉,由于当地财政紧张、没钱投入,潮州市医调委的经费主要来自医院。而即将挂牌的阳江、肇庆等地的医调委——假设配置调解员五六名,每年经费至少不下50万元——这笔钱从哪里来,同样悬而未决。

  “给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我们至今没有拿到。”广东省医调委副主任王辉认为,“虽然我们目前有途径解决钱的问题,但仍然希望政府像上海、杭州那样,出资购买部分服务,每解决一单纠纷就给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名调解员一定数额的补贴。”

  虽然目前省司法厅鼓励各地级市因地制宜,设立符合地区实力和情况的医调委模式,但是有内部人士仍颇为担忧:由社会单位“投钱”,尤其是潮州这种由医院掏钱的模式,容易形成利益链条,影响医调委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引发患方不信任,也就失去各地医调委作为中立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初衷。

  思路冲突

  处理纠纷政府部门要“快”,为了尽快摆平甚至可能逼着医院给钱,医调委是“和稀泥”还是专业处理?

  对于广东省医调委来说,钱是个问题,但并不是最困扰的问题。

  2009年8月17日,公安部发出《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医闹”问题 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知》,要求公安部门对在医院内拉横幅、设灵堂、拒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等扰乱医院秩序要依法采取措施。

  “现在一些警察对‘医闹’打击力度比较弱。”不少大医院的医务人员反映,现实中不少“医闹”出现的场合,警察为了不激化矛盾,一般都比较克制,主要是到场维持秩序,“除非出现严重的打砸事件,否则不会严惩‘医闹’。”

  一些行政部门“为了尽快摆平、逼着医院给钱”,也是一个问题。

  让王辉印象最深刻的,是今年数十名患者家属围堵广州市番禺区某医院。“当时,当地的公安、司法、街道办等部门一起上,效果没出来,最后反而演变成熬夜谈价钱。”

  “患者索赔60万元,当地基层调解员‘砍价’谈到25万元。”王辉认为,“一些政府部门在面对医疗纠纷时,第一念头就是‘要快’,最好是当天解决。但是纯粹谈钱没有用,因为这是缺少依据的事情,医院不答应,最后就会出现逼着医院给钱的情况。每宗医疗纠纷调解都不是个案,处理不当,可能成为整个地区的负面样本。”

  不少医院人士也深有同感:“政府相关部门有时候处理纠纷的方式太粗放,比如患者提出赔偿100万元,院方表示只能给10万元,司法部门和街道基层可能就会出主意,折衷一下,搞出一个中间价方案。他们其实不懂专业的调解技巧,好心做坏事,我们称之为‘和稀泥’。”

  周继华认为,由于处理医疗纠纷理念和方式的问题,才出现患者漫天要价、医院就地还价的怪事。“问题不在钱,在纠纷,在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事实争议上。”

  在周继华看来,要调整好医调委、政府行政部门的关系并不难。“各归其位就是最好的调整。”周继华说,“今后发生医疗纠纷时,当地公安部门应维护好医院秩序,并且制止轻微违法行为,当地司法部门、街道办努力稳定局面,并为医患双方指路,告诉他们,除了医学鉴定、法律诉讼,还可以免费到第三方机构——医调委进行调解。我们独立且专业。”

  然而,对于“和稀泥”这个说法,做了10余年调解工作的苏劲松有不同看法。

  “‘和稀泥’恰恰是人民调解的生命力所在。在特殊情况下,有些鉴定只能看到一定程度的真相,或者很难很快获知真相,这时候不要过多地阻挠、排斥其他调解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医患双方并不愿意作鉴定,因为这可能会导致两败俱伤。这时候,如果有人民调解员不违背法律法规原则进行说和,并促成协议,也是一桩好事。”苏劲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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