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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违规动用募集资金被罚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 07: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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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夜间,圣莱达公告称,因违规动用募集资金474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且未披露,该公司以及其财务总监杨志红和总经理崔洪艺被深交所予以通报批评等处分。

  公告显示,圣莱达于2011年4月19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资金1200万元,2011年4月22日又划出3540万元,累计8次购买银行推出的21天期和7天期理财产品,未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圣莱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3.2条的相关规定。圣莱达董事、时任财务总监杨志红和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崔洪艺对此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考虑到截至2011年6月13日圣莱达已全部赎回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深交所决定对圣莱达公司、杨志红和崔洪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尽管已追究责任到个人,但公告中并未提及上述被挪用的募集资金的盈亏情况,以及损益的分配等。对此,北京未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洪明指出,目前尚无条例对此类损益的归属做出规范,但应该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募集资金被违规使用后所得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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