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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要备案 不得随意更名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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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近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保化检测中心等主办的第五届化妆品产业高端论坛上获悉,我国将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凡上市的新品必须在两个月内备案,而且产品名称在备案有效期内不得更改,这意味着我国化妆品的行业门槛进一步提高。

  据悉,目前我国将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和非特殊用途两大类,其中特殊用途是指用于祛斑、防晒、染烫发等六类产品,其余的则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只有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才需要审批,今后将要求非特殊化妆品在上市后两个月内必须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凭证有四年有效期,在有效期内产品的名称除了违反法律法规必须更名外,企业都不能更改。

  另外,新开办的企业也必须做三到四批的试制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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