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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提出,根据《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关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要求,北京市将在“十二五”期间鼓励产能过剩、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的五类小企业,实施关停退出。
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北京中小企业25.2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7%;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和税收分别占全市企业总量的56.6%、68.2%和62.3%。
北京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日前在解读“十二五”系列规划时指出,未来5年,北京市在鼓励一些小企业关停退出的同时,更多地将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产业引导和金融扶持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北京市将鼓励中小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共建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参加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共同攻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
北京市未来5年还将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鼓励发展金融、信息、科技、商务、现代物流等优势领域的中小企业,增强高端服务业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托幼、便民商业、废旧物资回收等服务居民生活的中小企业,鼓励发展健康养老、家庭理财等新兴生活服务领域的中小企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中小企业,促进文艺演出、会展旅游、动漫游戏、广播影视、新媒体、设计服务等创意服务中小企业的发展。
同时,北京市将推动金融机构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研究制定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与股权投资支持实体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计划达到5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将达到30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投资规模计划不低于80亿元,中小企业再担保承保规模有望达到300-500亿元。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