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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扶贫办了解到,这个省有603个村纳入“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范围,累计为6.4万农户发放借款2.89亿元,借款农户户均实现增收1219元,资金收益率达到27%。
山东省扶贫办副调研员梁学惠告诉记者,“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项目作为一种扶贫到户的新模式,为贫困户提供了公平的发展机会,同时,改善了试点村微观金融环境。
山东省从2007年开始发展资金互助项目,每个试点村由财政投入扶贫资金为引导(一般为每村15万元),成立互助资金组织。村民自愿入社,按一定比例缴纳互助金。目前,山东省共有省级以上试点村603个,试点资金总规模达到1.5亿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9800万元,农户自愿出资5200万元,社会捐赠等20万元。
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刘昌惠说,互助资金具有瞄准效应,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互助资金组织成立的前提之一是“贫困户入社率不低于70%”,经成员大会确定的贫困户,不需要缴纳互助金,享有相同的权利。这样,保证了真正贫困的农民有了公平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