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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央视调查发现,一种药物从药厂出厂价到医院的终端价格,中间各环节中间利润高达2000%以上。专家指出,政府实行药品招投标政策的初衷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结果却被利益团体钻了空子。(《新京报》11月14日)
马克思曾说:“如果有10%的利润让人疯狂,有50%让人不顾一切,有100%的利润可以挺而走险,有300%的利润,可以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每支规格为0.3克2毫升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只有0.6元左右,在北京中标价是每支11元,顺加15%之后,到医院执行的零售价是每支12.65元,这中间的利润可是高达2000%以上,它足以让一众利益集团啸聚而来,疯狂嗜血,罔顾社会法律与道德。
这其中医药代表与医院、医生首当其冲,因为在虚高的药价中,其中一部份的利润流入了医药代表囊中,但更重要的是医院与医生,因为只有医院和医生拼命地用药,才能让如此之高的药不断被卖出去,进而医药代表与医院与医生才有灰色收入可言。
然而,无论是医药代表还是医院与医生,他们都离不开卫生行政的中标价。据报道,从2001年开始我国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规定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实行竞价采购,价格由当地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公布。这个审定公布的价格叫作中标价,而中标价是医院采购药品的最高限价,医院卖出时药品时最多只能顺加15%,而这15%是阳光和公开的,所以,医药公司的中标价只有是虚高的,只有将0.6元的价格抬高到11元,如此才以让出大量的利润给医药企业、医药代表与医院、医生。
如果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合理的价格采购药品,那么贿赂就不太可能发生,而药价肯定不会畸高。因为一个合理的价格对于医药公司来说,只存在合理的利润,它也就不可能拿出巨大的利润来让利于医药代表与医院、医生。医院采购价也大幅度地降低,他们出售给患者的药价也就能降下来。但问题在于,制度在执行中成为了摆设,所谓的公开招标被某些人玩弄于股掌,这里面涉及到更深的利益集团,就是医药公司与卫生行政部门。在业界都知晓,医药公司公关卫生部门,而医药代表公关医院和医生。一支0.6元的药品被医药公司以4元的价格卖给医药代表,这中间巨大的利润,其中一大部份极可能就是被“公关”卫生行政部门了,因为,如果医药公司不进行公关,那么一支0.6元的药品就绝对不可能以高达11元的价格中标。而没有这11元的中标价,医药代表也不可能有足够的利润去贿赂医生和医院,药价也就不会畸高了。
因此,只有抓住了卫生行政部门,抓住了药品招标采购机构存在的问题,才抓住了药价畸高的关键,才可能对症下药。事实上,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药品采购机构才是药价畸高的最大利益集团,他们处于整个食物链的最上流,主宰着其他利益集团的生死存亡的命脉。这具有极大的反讽意味,本来国家加强行政控制,让卫生行政部门来主管药品招标,目的是降低药价,现在的结果是药价反而进一步推高了,而推高药价的最大推手恰恰是“集中采购”背后的行政权力。
俗话讲“擒贼先擒王”,治理虚高的药价,就得治理药品招标环节,治理招标机构。这就需要纪检检察机关不光去查处医院和医生的腐败案件,更要大力查处发生在卫生行政部门中的贿赂案件。其次,药品的招投标应该更加中立、公平、透明和公正,中标应当由专家、社会代表、患者代表参与,中标的药品和价格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公示。
本文作者系检察官。文中所述仅代表其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