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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1月29日讯 海通集团(600537)周二晚间公告称,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换回置出资产及取得3000万元现金,作为支付对价,公司股东陈龙海及其一致行动人(甲方)向亿晶光电原股东(乙方)合计转让所持1700万股公司股份,同时向乙方支付3300万股公司股份处置所得收益,或者向乙方转让该3300万股股份。
2011年11月24日,甲乙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甲方为陈龙海、周乐群、毛培成、罗镇江,乙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荀建华、荀建平、姚志中、博华投资及公司第三大股东建银光电。(全景网/陈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