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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提出对煤价的指导意见,设定了煤价上限,同时提高了重点合同煤价格。
据《证券日报》报道,国家发改委在电煤价格政策专项座谈会上,对重点合同煤价提出了指导意见,2012年年度重点合同煤价格最高可上调5%,包括秦皇岛港在内的北方港口5500大卡热量的电煤现货价格不得高于800元人民币/吨。
这一指导意见将改变以往重点合同煤基本不涨价的状况。此举小幅提高了电厂重点合同煤价格,同时又给市场电煤价设置了上限,煤价调控将减少火电企业的燃料成本压力,以目前秦皇岛5500大卡热值煤价计算,火电厂的燃料成本将降低至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