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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公布了1例市场操纵案和2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例。
证监会调查显示,2011年3月-5月间,袁某利用多个账户操纵科冕木业(002354.SZ)、富临运业(002357.SZ),通过连续交易相应股票,在自己的账户间采取对倒交易,虚假申报买入,并在持有该两只股票的情况下,发表博客文章进行推荐。
经中国证监会认定,袁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7条关于禁止操纵股票价格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203条所述的操纵股票价格行为。因而处以袁某300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袁某行为系典型操纵案件。随着监管压力不断加大,操纵行为手法不断变化,更趋多样,袁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证监会还对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寰岛股份)、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海股份,600751.SH)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两公司均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其中,寰岛股份违法违规案中,公司在2007年不仅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信息,而且存在不实披露资产收购事项的行为。而天海股份案中,公司连续3年(2007年-2009年)存在多项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在审议通过新世纪物流股权转让董事会决议的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目前及可预见的两周之内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而在公告2日内公司即签订协议并完成工商登记。
对此,证监会认定,上述两公司的隐瞒或未及时公开信息,会使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做出错误的判断,影响其投资决策,从而导致其利益受到损害。
有关负责人通过上述案例提醒投资者,要提高警惕、防范盲目跟风带来的风险;同时他借此提示上市公司及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