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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调低IPO门槛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06: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云南信息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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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份,监管部门向各家券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审慎性监管要求的通知》,将券商IPO申请涉及业务范围扩大,旨在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券商平稳有序上市。此次的《通知》则将业务范围从原来的经纪、承销与保荐、资产管理三项业务扩张到六项,新增了投资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业务。但要求,申请IPO的券商必须在经纪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三项业务中有一项业务近两年均位于行业中等水平以上。《通知》同时指出,上述主要业务中有两项业务净收入近两年均位于行业前十名的券商,可不要求其“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银河证券11月28日发布研报称,《通知》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券商IPO门槛,增加券商投顾、财务顾问及新业务作为评价券商上市标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券商行业多样化发展的支持。未来,在各个业务领域表现优异的证券公司都有可能获得IPO机会,而不再拘泥于在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的综合实力。目前,A股市场共有17家上市券商,未来,随着监管层对券商上市门槛的调整,将有更多的券商上市。

  此前,由于通过IPO上市要求严格,而不少券商业绩平平难以“合格”,于是选择通过借壳上市,并且借壳上市手续简单,重组收益大,相对来说“等待”的时间也较通过IPO上市耗时短。不过从近几年的几宗券商借壳上市案来看,借壳上市的优势也在慢慢褪去,广发证券借壳上市花费三年多时间,国海证券也耗时逾四年半,而首创证券已经等待了快五年还是杳无音讯,借壳上市之路同样漫长艰辛。再加上,证监会8月份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这一文件明确了借壳上市的定义以及标准,且明确表明,由于某些行业的特殊性,在证监会另行出台规定之前,金融机构和创业投资等特殊行业的企业不适用于借壳上市新规。看来,券商“不得不”放弃借壳上市。而目前IPO上市的“标准放宽”,恐怕更多的券商会主动选择通过IPO方式上市。

  除了上市券商通过融资方案来补充资本,目前还有越来越多的非上市券商也迫切希望通过IPO来扩充资本金、提高净资本。券商人士表示,监管部门拓宽券商IPO申请涉及业务范围,旨在引导国内券商业务向专业化、多元化、创新化转变,以增加收入来源。对于传统三项业务领先优势不明显的券商来说,可以通过差异化发展,凭借“新三项”业务优势冲刺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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