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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地区供热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1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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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财政部昨日发布通知称,“三北”地区(主要为华北、东北、西北)的供热企业继续享受增值税、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通知称,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今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大同证券(博客,微博)策略分析师刘云峰昨日接受《大众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从该行业的经营状况上看,由于事关民生利益,因此多数企业面临煤炭价格上行、设备需求增加等问题往往只能期待行政性的补贴来维持经营乃至带动部分利润构成。由于该项补贴的延续性在前期出现一些争议,北方尤其是东北三省的相关企业普遍存在价格转移压力,现今明确该事项有助清晰相关企业财务预期。

  刘云峰进一步指出:“就上市公司情况来看,相关地区的热电企业都会受益,金山股份、惠天热电、京能热电、富农热电等公司的业务都构成存在关联。不过,供热企业供热业务基本都是亏损的,但总体来说有政策补给终归是利好,只是目前来看,这利好对业绩的影响不是很大,因为政策未提及新增补贴仅是延续,但是取暖价格未来是存在上涨空间的。”

  记者 夏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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