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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订重大合同 华神集团有粉饰业绩之嫌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1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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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内旗下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家公司连续签订两份重大合同,累计销售收入2.48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51.6%。对此,市场有声音质疑华神集团(000790)连续通过旗下子公司做业绩,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同时,该公司的独立性也备受质疑。

  “签订重大合同对上市公司而言是好事,但短期内与同一公司连续签订巨额合同,这恐怕就有输送业绩的嫌疑了。甚至可以说,该公司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渠道。”采访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华神集团昨日公告,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钢构公司”)与重庆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建设”)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暂定合同,涉及金额为7800万元。该合同所包含项目预期2012年3月20日竣工,预计可实现毛利润约650万元。同时公告还强调了合同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就单一合同而言,该合同确实不足以对华神集团独立性构成质疑。不过记者查阅早前资料发现,仅在一个月前华神集团还曾公告了一纸重大合同,公司11月3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同样是旗下这家钢构公司,还是与长安建设签订了一份暂定合同,而这份合同的金额高达1.7亿元,该份合同预期竣工时间同样为2012年。至此,连续两份重大合同的签署已为华神集团2012年带来营业收入约2.48亿元,预计带来毛利润2650万元。

  对此,有分析人士说:“连续在短期内签订重大合同,并且是与同一家公司,这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如果与同一客户签订合同占公司营业收入过高,该公司是存在相应风险的,独立性被质疑也是市场对其客观的反映。” 数据显示,华神集团2008年至今年6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亿元、3.8亿元、4.8亿元和3.4亿元。这意味着已签订的合同金额占到了全年营收的51%。资料显示,去年该公司净利润为1247.97万元。

  对此,上述分析人士认为:“数次与同一公司签订高额合同,这显然让该公司的独立性受到疑问。因此,也让人怀疑华神集团与长安建设之间一直存有某种利益输送的关系,不排除通过合同的形式完成或提前确认业绩以避免亏损的尴尬。”(记者 孙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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