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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漏洞提供可乘之机 毒腐竹竟然检验合格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09: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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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鲜的毒腐竹。视频截图

  □添加了有毒硼砂吊白块的腐竹拿到了检验合格报告

  □化学品频“上餐桌”,暴露食品安全检测漏洞、监管空白

  关注食品安全

  ●南方日报记者 欧志葵

  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再爆丑闻。昨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湖南警方破获一起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腐竹的案件,一家卫生条件极差、工艺落后的生产企业却生产出合格的、外表光鲜的腐竹。经调查发现,原来该工厂在生产中添加了有毒有害的硼砂、吊白块等物质。在腐竹等产品发现非法添加物已不罕见,近年来在广东及其他省份监管部门也屡有发现类似事件。对此,专家认为,化学品流入食品生产环节拷问我国食品及化学品监管体系,食品监管需要系统地来解决问题。不然,解决了三聚氰胺,就会出现吊白块,解决了吊白块还会出现其他物质,食品安全就会陷入老是“按住葫芦浮起瓢”的尴尬境地。

  毒腐竹竟然检验合格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今年8月中旬,湖南省长沙县榔梨镇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单位进行排查时发现,当地一家加工腐竹的闽乐豆制品厂其生产的腐竹外观色泽度特别光亮,而在对这家工厂开展全面调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工厂卫生条件特别差,生产设备简陋,可是成品腐竹的产量和“质量”却不低。“一千斤黄豆大概是生产三四百斤左右的腐竹,但闽乐豆制品厂生产的腐竹,一千斤黄豆能够生产出660斤。”

  经一轮调查和检测,结果发现,该工厂生产的腐竹含有硼砂、乌洛托品、吊白块等。根据我国颁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这三种化学品是明确规定不得在腐竹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据介绍,硼砂是一种重要的工业生产原料,具有致癌作用并会在体内蓄积。而乌洛托品主要用作树脂和塑料的固化剂,可导致人体过敏、致癌、器官畸形、细胞或基因突变。

  更让人不可思义的是,这家闽乐豆制品厂生产的有毒腐竹居然还能拿到合格检验报告,从而进入更多市场。据调查,这家工厂老板和销售商联合作假,骗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而这份骗取的检验合格报告里,只有对感官、重金属残留等容易合格的指标进行了检测,并没有涉及对有毒有害成分的检验,故使其问题产品轻易躲过“法眼”。

  据了解,问题腐竹在生产中非法添加硼砂、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现象时有发现。今年6月,广东韶关警方通报其开展的“亮剑”专项行动中,就查处了多个不法腐竹加工窝点,这些窝点生产的腐竹产品里均有添加吊白块、硼砂及其他有害非食品原料。

  检测漏洞提供可乘之机

  事实上,不仅腐竹产品,在很多食品安全事件中,被发现在食品里非法添加化工原料的也很多。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在生鲜乳制品中发现皮革水解蛋白、三聚氰胺,在肉制品中发现含瘦肉精,在饮料里发现添加塑化剂,等等。

  多种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食品中而无法发觉,一方面与我国的抽查检测监管方法有关。据广东一位质量检测人士介绍,食品中含有物质很多,在对抽查样品进行的检测中,他们不可能对所有物质、成分都检测。因此,在检测中,他们仅是依据国家标准规定,对某类食品标准里允许添加的成分、物质进行检测,同时检测它们的含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有业内人士指出,正是这样的抽查检测,让部分不良商家钻了空子,在食品中添加非法添加物,而检测抽查又检不出。

  另一方面,目前添加到食品中的非法添加物层出不穷,不断更新,添加手法和技术日趋先进和隐蔽,监管部门难以发现。据记者了解,今年4月,仅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里,就有47种化学原料。

  除此之外,化学品在生产、运输、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监管空白地带,这也是化学品频频流入食品行业的主要原因。有专家举例称:“目前化工原料进入食品行业,我国对此的监管尚很缺乏。对如何防范和杜绝化工原料进入食品,尚没有办法。”卫生部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只是公布了名称,但对于它们如何在生产、运输、流通、使用这些环节加强防范和管理,保证这些化学品不在食品中使用或滥用,却缺乏相关的规定。昨日央视报道里,公安部门也认为,由于这些在食品中禁止添加的化学品在生产、运输、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漏洞,很难对不法的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获取、买卖这些化学品的行为进行监控和处罚。

  ■专家建议

  建议

  从源头上切断化学品流入

  “对于化学原料的生产、流通、使用应建立可追溯系统。”昨天,国内乳业资深专家王丁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许多化学品的生产、经销者对其产品的流向不负责任,即使明知购买、使用者是食品企业,也销售给他们,甚至教其使用。他建议,对于发现有化工品经销和生产者为食品企业提供原料,就应严惩。

  国内不少专家及相关人士均提出“重典治食品安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教授刘俊海认为,在食品里面掺入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本身就是一种投毒的行为,“我国对于易制毒品(化学品)有相当严格的监管规定,包括出厂出库流通保管还有消费销售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对于易制毒品(化学品)之外的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工业原料,我们却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他建议,对于在食品中违法添加工业原料的,应当像追究投毒罪一样,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同时不免除民事责任。

  建议

  进一步提高食品检测能力

  “目前我国检测能力相对落后,对于食品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均无法检测。”不少专家提出,应提高我国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检测方法,真正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测和评估系统,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支撑。

  王丁棉表示,目前我国对于食品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均无法检测。他举例称,以乳制品中可能产生激素的成分和物质,他曾向有关部门列出20种物质的名单,然而检测机构却告知,有一半物质无法检测出来。

  从卫生部此前公布的《47种可能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的非食用名单》文件中可看到,有25种物质在检测方法一栏显示空白或者填“无”,这意味着有超半非食用原料无法检测,相关监管部门可能陷入无据可依的执法尴尬境地。

  建议

  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平台

  有专家提出,当前国内食品安全要“治乱”,我国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发动更多业内人士、专家、消费者及其他力量来举报、反映食品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例如添加不安全物等,依托地方行业协会、企业或相关机构,建立起层层信息沟通渠道。

  同时,我国相关部门还应加大收集信息和研发的能力,包括从国际上收集各方信息,并尽快运用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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