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09: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华网北京电(记者徐博)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该部日前发布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当前我国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劳动争议易发、多发,劳动争议呈总量居高态势。针对企业内部劳资双方沟通机制普遍缺失、劳动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弱化等比较突出的问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建立预防工作机制、完善调解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提升企业自主解决争议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规定》分为总则、协商、调解、附则四部分,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立企业内部劳资双方沟通协商机制。《规定》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着力解决争议处理中最为薄弱的协商问题。《规定》对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的原则、方式、参加人、时限及和解协议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是切实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四是建立预防在先的工作机制;五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制度;六是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原则的作用。

热词:

  • 规定
  • 构建和谐
  • 劳动关系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