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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证监会新任掌门人郭树清表示,将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
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其危害性自不待言。尽管不断有内幕交易案件被查处与披露,但前赴后继者同样不少。而且,那些未被发现与查处的内幕交易行为,笔者个人认为并不在少数。特别是对于那些股价提前产生异动而上市公司公告随后而至的现象,监管部门常常睁只眼闭只眼。
让笔者记忆犹新的是去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出台,而在次日及当月25日,宏达股份与通化金马上演了股价先涨停后宣布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一幕。虽然在市场的强烈质疑下,两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最终流产,但两家上市公司股价提前出现的明显异动,监管部门既没有严查,更没有向市场作一个交代。
就在郭树清声称对内幕交易“零容忍”的前后,类似现象也一再出现,如10月31日的长航凤凰、11月3日的盛屯矿业、11月22日的英飞拓以及上周五的ST当代等。这四家公司均有如下特点:其一,在大势并不看好的背景下,其股价当天均强势涨停;其二,成交量出现大幅放大,最高的英飞拓比前一交易日放大8倍,最低的盛屯矿业也放大了1.3倍;其三,股价涨停后即开始停牌,而其停牌的原因均是涉及重大事项。
其实,不止上述四家公司,11月8日开始停牌的金飞达,其股价早在今年的9月7日就出现异动。在上证指数探低2307点过程中,金飞达的股价“反其道而行之”不断创出下半年以来的新高,期间的最高涨幅高达56.86%,堪称熊市中的大牛股。事后,上市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的公告“完美”地解释了一切。
事实上,在A股市场中,上市公司股价先是“无缘无故”地上涨,等涨到一定高位时,上市公司公告及时“拍马赶到”的现象简直不胜枚举。“先知先觉”者在高位完成筹码派发兑现收益之后,留给后知后觉者的就只有一地鸡毛。回首看,信息泄漏与内幕交易伴随其中,但真正受到处罚的又有几人?
个股股价的走势,是市场多空双方博弈的结果。正如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股价产生异动必有一定的理由,或资金操纵,或市场出现利空利好,或信息泄漏与内幕交易。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零容忍”,那么,对于那些股价出现异动后上市公司利好公告随后而至的现象,就应该进行严查。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对于重大信息是否提前泄漏自证清白;另一方面,要严查置身其中的大资金、大机构的动向以及个中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如果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则定要严惩不贷。只要股价有异动就有严查,才会对内幕交易行为产生强大的威慑力,才能警示那些欲铤而走险的违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