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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通过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处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8日 2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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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日前召开第57次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商务部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相当数量的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现象,已产生不良示范效应。

  消息称,商务部会议指出《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确立了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制度。违法实施集中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接受罚款等。商务部表示,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相当数量的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现象,已产生不良示范效应。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商务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商务部关于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意见》、《商务部关于部属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意见》。(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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