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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月8日晚宣布,经过半年多时间调查,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个别品种确实存在未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生产情况。按《药品管理法》规定,作出没收违规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共计600多万元。
据新华网报道,今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蜀中制药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中药生产过程中违反GMP相关规定,随即收回了该企业中药GMP证书,并要求企业中药生产线停产整改。随后,四川对蜀中制药事件立案调查,相关调查组进驻企业展开调查。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