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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股民起诉黄光裕夫妇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原定于本月1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然而,离开庭不到一周,却横生波折。
“黄光裕一方突然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因此此案审理可能再次推迟。”7日,4名股民的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对经济导报记者说,按照程序,法院将对管辖权异议的申请进行审查,何时开庭暂无时间表。
张远忠表示,这将使得15日即将上演的“好戏”,无奈因“演员”的缺阵而泡汤。
据悉,上述案件被称为我国“内幕交易民事诉讼第一案”,此次是本案的第二轮诉讼。此前的9月6日,该案首次开庭。原告股民李岩称,由于黄光裕夫妇的内幕交易行为,造成其在2007年6月进行了不恰当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240余元,同时申请赔偿其另两次交易的损失共计几十万元。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称合议庭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合议。9月16日,基于“诉讼策略的需要”,原告突然撤诉。
而今,临第二轮诉讼开庭之际,黄光裕一方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在此时采用这一招数,显然是对方为了拖延时间,以避开证监会最近严查内幕交易的‘风头’。”张远忠说。
究竟是出于诉讼策略的需要还是有意拖延时间?对此,导报记者试图联系黄光裕一方的代理律师,但一直未果。
张远忠对导报记者表示,拖延时间换来的将是中国证券法制化的进一步完善。“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制定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时间越往后,该司法解释出台的可能性越大。而司法解释只会对黄光裕一方更加不利。”张远忠说,“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本来有望今年年内出台,但遇到了些波折,年内出台已几乎不太可能。但明年出台非常值得期待,到时对于此类诉讼,就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具体维权实务在操作上将更加有利。”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张远忠表示,从上述案件本身来看,9月份立案,到明年3月份左右此案就该审结完毕。他同时介绍,手中已掌握非常充足的证据,只待开庭,“完全有把握让法院支持我们的观点。”据悉,上述4名股民的索赔总额达700余万元。
张远忠还称,这起民事索赔案如果胜诉,将有一定示范作用,会对在资本市场以内幕交易损害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有所警示。此外,这起案件的结果,也将关系到未来黄光裕夫妇会否遭遇到连环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