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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12月13日电(记者刘金辉)河南省卫生厅近日公布了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将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1年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其他项目也有调整。
据了解,在现有方案的基础上,新《补偿方案》重点在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上进行了调整,与2011年相比,有几个明显提高。
在新《补偿方案》中,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参合农民在乡级、县级、市级和省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65%;大病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一次性住院花费超过6万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0%,10万元以上提高到90%。
此外,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提高,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分别比2011年提高10%至20%;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门诊就医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比2011年提高10%。
为了鼓励和引导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新《补偿方案》规定,参合人员利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费用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补偿比例提高10%。
据了解,为引导病人合理分流,新《补偿方案》同时规定,省、市两级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级别设置不同的起付线;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参合农民到市级、省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分别由县级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方可办理转诊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