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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山西省医院协会和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山西省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确定了首批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共30家。这标志着山西省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工作是在山西省卫生厅、山西保监局的指导下,由山西省医院协会、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共同推动实现的。试点机构将采取“五统一”的基本运作方式,即统一协议管理、统一准入管理、统一考核管理、统一调案管理、统一信息披露。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公众风险意识的增强,以及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健康保险也得到了更加快速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山西省商业健康保险累计承保1945万人次,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承保1900万人次,社会基本医疗大病补充保险覆盖220万人次。
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与医疗机构规范合作、协调配合、相互促进、减少纠纷、利益共享,共同为商保客户(患者)提供优质、合理、便捷的医疗服务和理赔服务。今后,随着合作的顺畅和相互信任的建立,将逐步开展定点体检、伤残鉴定、抢救费垫付等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健康险信息平台,实现医院和保险公司的直接结算,即时赔付,不断扩展和深化合作的内容、项目、方式,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王骏、山西保监局副局长景晋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首批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和山西省境内各产、寿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分管总经理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