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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011年报审计重点关注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4日 16: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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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12月14日电(记者 贺霞)日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简中注协)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证券所及注册会计师全力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工作。

  《通知》明确201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以深化诚信建设、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为核心,以维护公众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年报审计风险管控、确保新审计准则和内控审计指引有效实施为重点,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与立场,恰当应对重大风险,全面记录审计过程,如实反映上市公司实际,合理确定审计意见类型。

  针对今年国内资本市场相继出现“绿大地”财务欺诈、“胜景山河”发行后终止上市等案件,《通知》在显著位置,单列一部分阐述职业道德规范实施问题。

  《通知》要求事务所要及时修订完善职业道德相关制度并建立适当的监控机制;严格执行有关独立性要求的各项规定,持续强化独立性监控;坚决抵制索取回扣、压价竞争、或有收费等不当行为。

  《通知》明确要求事务所在项目审计中充分关注重大风险领域与疑难特殊事项。在强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同时,要狠抓质量控制流程前移,尽早化解年报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通知》强调,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充分关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资产减值等重大风险领域,以及创业板公司审计、持续经营审计等疑难特殊事项,评估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尤其是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考虑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可能性以及是否需要通过追加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予以应对。

  《通知》还详细提示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评估和揭示创业板公司风险等热点问题。

  据了解,2012年1月1日起将施行新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通知》以较大篇幅,阐述了贯彻实施准则及指引应当注意的重大问题。

  《通知》还要求事务所要指派专人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审计业务报备工作。中注协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要求,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密切关注其中可能存在的“炒鱿鱼、接下家”问题,对恶意“接下家”行为实施重点监控,并适时启动年报审计监管约谈机制。对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未严格遵循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将在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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