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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悉,我市将对严重违规的药企实施“全环节”惩戒。药企包括药品及医用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市政府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严重违规药企在面临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将被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公开“示众”,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为2年。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石进昨日介绍,除面向社会曝光外,新办法规定,在公示期间,政府相关部门将对违规药企联合惩戒。其中政府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将取消该企业所有生产、销售产品的中标(入围)或配送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接受相关资格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取消该企业所有生产、销售产品参加卫生系统集中采购资格;市经信委、财政等部门将取消企业优先采购资格,并不再受理该企业列入《武汉市政府采购工业名优产品目录》申请;违规药品零售企业,社会保障部门将按规定暂停其医保售药服务,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
石进介绍,过去对违规药企的惩戒一般集中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违规成本低,致使一些药企诚信经营意识差、违规行为频繁。新办法实施,联合政府各部门力量,让违规企业在全环节受到严惩、付出违规代价,有利于促使药企诚信经营,保障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