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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程群、张辛欣)记者16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于近日印发《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中药材扶持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指出,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各级工业主管部门根据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中药材生产扶持专项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办法强调,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中药材扶持项目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中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办法规定,绩效评价结果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予以表扬或继续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