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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做法让物管"改头换面"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8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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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协调的物业纠纷,前年36起,去年12起,今年上半年4起。”报完这一组数据,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街办党委副书记朱锐露出欣慰的笑容。

  九里堤街办是成都市小区较多的街办,辖区内共有新老院落72个,其中39个院落有物管。

  2009年,成都市《关于共同做好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出台。目前,全市20个区(市)县全部建立了三级调解机制。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以来,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共受理各类物业管理投诉205件,成功调解180件,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0%。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宋学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成都市现有5800多个小区,这些年,成都市把物业管理工作当做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当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做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

  截至目前,成都市物业管理覆盖的不同物业类型总建筑面积达3.34亿平方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仅次于广州和深圳,排名第三。全市物业管理机构达到1414家,从业人员超过15.8万人。2010年,全市物业实现总产值占全市GDP2.5%左右,纳税3.5亿元。

  成都市通过多年的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物业服务产品定价与调价、服务质量投诉与评价、专业维修保障、物业纠纷调处、突发事件应对、行业自律与奖惩、产业技术创新、八方工作联动等“八大机制”。

  物权法颁布后,成都市紧跟着出台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先后制订了相配套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及示范文本,包括《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

  在探索物业管理发展的模式和路径方面,成都市推出多项开启国内先河的新措施、新法规:率先建立了农村物业管理体制;首次制订了四川省地方标准《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项目分类》;率先出台了《物业公共信息标识规范应用手册》。目前,成都市已出台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等达80余部。

  今年9月底,成都市公开征求对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的意见。该文件将物业综合服务划分为五个等级,五级为最高标准。

  宋学明介绍说,物业服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目前还存在着“质价不符”的矛盾。《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出台后,每一级服务都有质和量的规定。今后,对物业服务等级的选择,将由多数业主决定,物管费用也将由过去物业公司单方定价变为物管与业主按标准协商定价,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按合同和标准提供专业服务,并保证物业服务质量。(记者 钟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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