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六部委发布公告禁止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瘦肉精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3日 1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综合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财经》综合报道】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宣布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莱克多巴胺俗称“瘦肉精”。

  此前,农业部等五部委曾下发《关于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的通知》,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

  商务部早在2009年就发布通知,宣布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以下为公告全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的有关规定,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热词:

  • 瘦肉精
  • 多巴胺
  • 发布公告
  • 财经
  • 饲料
  • 莱克
  • 农业部
  • 2009年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