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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示:吃饭被偷,商家没尽安全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 1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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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2月26日电(记者李建平)哈尔滨市民宋女士近日向消协投诉,称在一家快餐店吃饭,突然有人从背后抢走她的背包,而店内服务员并没有阻拦,经理更是以“万一抓错影响不好”拒绝承担责任。宋女士认为她的合法权益在餐厅受到侵害,餐厅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宋女士的情况并非个案,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在经营场所被偷被抢事件时有发生,而商家一般都不承担责任,只是等待公安部门破案,多数消费者自认倒霉。

  消协工作人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把“安全权”作为消费者九项权利的首项权利,并做了有关赔偿规定。商家因防范或者提醒措施不够、现场处理不当等原因,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应给予消费者相应赔偿。今后如果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消协投诉,以确保“安全权”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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