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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郑州12月26日电(记者 李志全)将“农民工”这一称谓,改为“新型合同工人”,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这一举动引起舆论关注。如同中国大多数地区一样,在中牟县,清洁工、水暖工、装修工、搬家工、建筑工等都有一个共同的称谓——“农民工”。这是因为,他们大多数出身农村、然后进城务工。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干的活最苦、最累、环境最差,却无法享受和当地市民同样的待遇。
12月25日,他们中的539名代表以“新型合同工人”的名义,胸戴红花,身披彩带,参加中牟县“有技能、守规矩、受欢迎、做贡献”优秀“新型合同工人”表彰大会。这也是该县首次用“新型合同工人”替代“农民工”这一称呼。
对此,中牟县委书记杨福平解释说,“新型合同工人”主要来自农民,保留土地,亦工亦农,是新时期的重要阶层,是最具时代特征的一批民众。
但“农民工”转为“新型合同工人”后怎么办?郑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观壤认为,要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水平,切实帮助他们实现从被动打工、维持生计,向主动奉献、积极为城市发展出力转变,从打工挣钱型向定居就业型转变,从体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管理型转变,帮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建议停止“农民工”称谓,改称为职工或员工。上周,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也公开表示,“农民工”这个称呼是对进城务工人员一个很大的歧视,呼吁取消这个称呼。他认为,“农民工”这一称呼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系列的歧视,要努力消除身份界限,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社会。
在许多外来务工人员看来,称谓本身就意味着区别对待,“感觉比城市人低了一等”。不过,换个角度看,称谓只是一个代号,有媒体人士评论说,应该关心取消字面上的“农民工”称谓后的问题,如何让他们融入城市。
有专家认为,这一问题的背后,是户籍制度改革,应该跟上了。河南省委党校副校长焦国栋说,因为户籍制度改革跟不上,造成了农村来的与城市里的待遇在住房保障问题、医疗、养老等诸多方面的不一样。中原经济区建设,户籍制度改革一定要先行先试。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明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农民工”这一称谓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经济社会,但要真正消除这一称谓背后的不公,还有赖于社会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