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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高管存内幕交易嫌疑 或退市中小板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 15: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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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娟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王科技)成为继重庆啤酒之后,市场中飞出的又一只“黑天鹅”。

  凭借今年前三季度27777.28万元亏损的“惨烈”表现,汉王科技成为年度“业绩变脸王”。

  23日,汉王科技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稽查总队决定对其立案稽查。市场预测,此次汉王科技被稽查很可能与公司此前延迟披露一季度业绩亏损情况、公司高管集体减持以及原二股东精准减持涉及的内幕交易有关。

  2011年一季度,汉王科技亏损达4618.16万元,这与其2010年总收入突破12亿元、同比增长112.71%、实现净利润8790.16万元的大好势头大相径庭,亏损额相当于2010年的净利润的一半。但是,对于如此重大的业绩变化,汉王科技在3月18日发布的年度报告中却只字未提,直到4月18日晚才发布了一季度将亏损4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业绩预告。

  然而,在一季度业绩亏损被公之于众近一个月之前,汉王科技的高管就已经提前跑路。3月21日,汉王科技9名时任高管集体减持手中股份,当天合计卖出120万股,累计套现8710.67万元。不仅如此,该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也在4月1日至4月26日期间以67.2元的均价卖出公司股票100万股。

  从汉王科技的股价看,3月18日发布年报到4月18日晚发布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之前,其股价走势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大的下跌。但从4月18日开始,其股价即开始大幅走低,每股从当时的35元左右跌至目前的13元。

  《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67条同时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从上述事实看,对于“公司发生重大亏损”这一“重大事件”,汉王科技存在明显的“重大遗漏”之嫌。这可能也是汉王科技前述公告中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稽查总队决定立案稽查”的具体缘由。

  根据《证券法》第76条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汉王科技“一季度将亏损4000万元-5000万元”显然属于对公司股价有重要影响的内幕信息,而汉王科技高管却在该信息公布之前卖出公司股票,这显然难逃内幕交易之嫌。

  12月初,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上任后对资本市场的首次公开谈话中以“小偷从菜市场偷白菜”为例表示了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称证监会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期货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同时也真诚地请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投资者个人和机构,一定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协助调查取证,在需要的情况下能够积极作证。近期,证监会亦先后严厉查处了一批涉嫌内幕交易的人员。

  市场人士分析,在股市泡沫的退去后,并不意味着汉王科技投资价值的体现。“退潮”后,汉王科技这只还在“裸泳”的上市公司,将有可能成为中小企业板第一支退市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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