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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12月29日电(记者 吴锺昊)根据江西省政府近日出台的《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在未来10年,江西将进一步提高妇女住院分娩率,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并将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健康检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根据《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江西省将逐步在省、市、县三级每个行政区域设立1所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并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和落实转诊制度,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将妇女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8%,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85%以上。
同时,通过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保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从而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此外,为了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江西省将逐步把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并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专业性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