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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
“要全面推进农村各项建设,建设好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释放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明确信号,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保持农村的特点?如何避免出现农民“被上楼”现象?如何加强对村庄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指导?
针对这些热点话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李兵弟2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明确表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绝不是要把农村变为城市,农村居民点调整要尊重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依循农村发展的实际,建设规划应实现“四个尊重”。
城乡统筹规划要体现城乡差异化发展要求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讲话时明确要求:“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
李兵弟说:“总理提出的这个要求非常重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并不是要消除这种空间发展上的差异,履平职能分工的区别,也绝不是要把农村变为城市,而是要求城市和乡村在发展条件上要尽可能地公平,在发展成果上尽可能地共享。”
在李兵弟看来,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要承担起国家的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环境安全以及能源安全的重任,以四大安全保证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作为城市或城镇化发展的重点地区,主要是加强大城市和城镇群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建设,让城市和城镇群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发挥提高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综合承载能力的作用。
在城镇化发展的城乡融合地区,如城镇密集地区、大城市周边郊县地区、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地区,这一地区的农村土地价值较高、升值潜力大,极易被以各种名目和形式占用,对此,李兵弟说:“对这一地区,更要注重对农村地区环境空间、绿色空间、生态空间的保护,划定严格的规划控制建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