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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毁林反拿生态补偿款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1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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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海南东方市墩头湾的300亩海防林早在2002年就被毁掉了,海滩变成了沼泽泥塘。然而,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最新的“总规图”中,这片区域仍标注为“林地”,承包管护这片海防林的农民领了9年“护林费”,“开发商”得到“退塘还林”补偿款140多万元。

  东方市八所镇益兴村党支部书记文世强告诉记者,这片海防林原来是2米多高的台地。上世纪80年代末,为了营造海防林,文兆欣辞去村支书职务,与村里签订了400亩《租地种树合同》。拉上王海二贷款请帮工,到2000年造林300亩。王海二还与市林业局签订了经营承包合同书。2001年底,当时的市领导带着“开发商”许进东来到村里,说是要在这片海滩上投资几千万元搞水产科研养殖,每年为当地缴税100多万元。碗口粗、六七米高的成片林子被毁了。300亩海防林后来变成了一片烂泥滩。

  后来发生的事情更荒唐。王海二说:“为阻止毁林,9年来我不断上访。东方市林业局为摆平这件事,2005年任命我为专职护林员,签订了‘海南省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每年的护林费也从1000多元调到去年的4800元。”

  更荒唐的事发生在今年年初,“开发商”许进东居然领到了巨额“退塘还林”补偿款。对此,许进东也觉得有一肚子苦水。当时东方市领导请他来投资,说优惠政策可以很特殊,“先上车后买票”把水产养殖先搞起来,哪知几场台风一来,投资全泡汤了。2009年东方市政府注销了他的“海域使用权证”,他现在是一无所有了。“现在政府给的140万元只是补偿。”

  东方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赵承强告诉记者,当时市里下了招商引资任务,前些年查出许进东开办的公司没有登记注册,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章是伪造的,所以注销了他的海域使用证。东方市林业局生态办主任麦明刚对记者说:“那片鱼塘的确是许进东经营的,已经调查认定,因此发放了140万元的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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