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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户企业将纳入上海“营改增”试点范围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1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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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财税部门30日介绍,已有12万户企业经确认将纳入上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约3.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5万户。目前各类应用系统已做到相互衔接,上海已经具备正式试点的条件。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介绍,作为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在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后,对上海财政将会产生“减收增支”两方面影响。

  所谓“减收”,是指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增加了进项税额抵扣、设定了较为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率等,因此大部分企业的税负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相应的上海财政收入将有较大幅度的减收。

  所谓“增支”,是指为解决部分试点企业由于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等情况造成税负有所增加的问题,为配合改革试点,上海将研究制定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措施,增加安排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专项资金,对这类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扶持,来有效平衡企业税负,由此相应增加上海财政支出。

  上海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表示,此次改革更侧重于从制度层面解决影响服务业发展的税收瓶颈问题,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服务业出口。大部分试点企业减少了税负,且其缴纳的税款可被下家抵扣。尤其是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改征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税率要低,且对其从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家企业可以抵扣,有益之处显而易见。

  记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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