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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王培伟 王宇)记者30日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已批准10家由托管银行转报、已经完整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机构)投资额度107亿元人民币。
据悉,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召开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评审会,对RQFII机构境内证券投资额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评审。会议还讨论通过了RQFII机构境内证券投资额度分配的基本原则,即基金系RQFII机构与证券系RQFII机构大致平均分配,相对控制私募产品规模。
外汇局表示,将继续及时受理获得资格的RQFII机构提交的投资额度申请,并按照统一的规则和程序审批。
此次获批的10家RQFII机构和获批额度分别为: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亿元)、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12亿元)、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亿元)、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亿元)、汇添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11亿元)、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11亿元)、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11亿元)、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11亿元)、申银万国(香港)集团有限公司(9亿元)、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