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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据证券日报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中国证监会日前起草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的年报准则只适用于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本次修订对2007年版的年报准则做了全面的补充、删减、调整、完善,几乎涉及到了原准则的全部条文。
有关负责人称,本次修订特色可以概括为"一增一减":"增"是指年报全文内容更丰富、结构更合理、措辞更严谨,"减"是指参考季报准则的内容、格式,对指定报刊披露的年报摘要进行重大调整,极大简化。
首先,加大了非财务信息披露,突出了公司治理要求。
其次,为落实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的要求,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作为专门一节设置。
再次增加了市场关注焦点的披露。
最后,参考季报的内容与格式,大幅缩减年报摘要内容。与原条文相比,经修订的年报摘要正文极大简化,仅保留了“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董事会报告及财务报告”共计四节的部分内容,适应了投资者关于提高年报信息可读性和有效性的要求,降低了公司的报纸披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