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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 唯一“买车”不摇号途径取消
法官:因生效判决产生过户的车辆有指标才能办牌照 法院拍卖车将由热变冷
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也需要参与摇号才能上牌照,这意味着本市唯一不参与摇号便能获得机动车上牌资格的途径被取消。
昨天,本市公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随着新规的实施,法院拍卖机动车市场将由热转冷。
根据2011年《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通过法院判决的车辆、车牌过户,只要法院一纸判决,便可以不用通过摇号直接上牌。因此法院判决的车辆过户,成为不用参与摇号就可上牌照的唯一途径。
据媒体调查,在本市一“号”难求的情况下,北京某些中介联合4S店人员、异地法院工作人员,炮制“虚假诉讼”规避摇号,违规过户车牌,从中牟取暴利。
为了防止个别人员利用有关规定漏洞“骗取”小客车指标,《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北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地转入北京时,获得车辆的人也需要先获得指标才能为车辆上牌照。
新规落实
法官:2012年1月1日是分水岭
今天上午,记者询问了东城、昌平、海淀和一中院等几家法院,工作人员均表示,尚未收到车管所或者其他部门关于摇号新规的书面通知。
据承办车辆过户案件的相关法官表示,虽然没有书面通知,但因生效判决而产生过户的车辆,是否需要参与摇号分水岭就是2012年的1月1日:该天之前,通过法院向车管所递交的过户车辆,随车获得车辆指标;该天之后,即使是通过法院获得的车辆,仍旧需要通过摇号才能获得车辆指标,从而办理牌照。
新规影响
老旧车型是否还有查封价值值得商榷
2011年,经法院的程序获得车辆,成为不用参与摇号便可以获得车辆指标的唯一途径,于是法院的拍卖车辆引起购车人的“追捧”。被法院查封多年的旧车,在拍卖时也被抬到高出新车的价格。
记者从东城法院的拍卖会上了解到,一辆2003年被查封的吉利车,在2011年以6.2万元的价格被拍出;一辆1998年的桑塔纳,也以10万元的价格被买走。
2012年新规一出,法院拍卖车的优势全无。法官们表示,日后查封车辆时,一些老旧车型是否还有查封价值是个需要商榷的问题。不少老旧车在没有购车指标的“诱惑”下,评估价也就几千元,“可能还没有车辆本身的鉴定费高呢。”一名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