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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宁1月1日电(记者 徐文婷)记者从青海省邮政管理局获悉,青海省将于2012年1月起对快递服务机动车辆喷涂统一的标识,放宽部分路段快递服务机动车辆行驶、停靠限制,以提高快递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鼓励省内快递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经青海省邮政管理局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青海省快递服务机动车辆统一标识管理办法》自明年1月起执行。届时,该省快递服务机动车辆中,面包车、厢式货车喷涂统一的标识,包括该企业的专用标识、客服电话、统一编号和标志颜色;用于派送快件的助力摩托车、燃油摩托车、电动车、电瓶车统一喷涂为橙色,前把处挂“某某快递”标牌,统一编号,一车一号。
“目前青海省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省内快递公司大多集中在省会西宁,而西宁市内某些路段对车辆种类有限制,容易造成派件延迟。”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局长孙海伟说,经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和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允许快递车辆在这些限制路段行驶。
根据该管理办法,申请统一标识的快递机动车辆仅限于从事快递服务活动,一车一号,编号作为标识的一部分应喷涂在车身规定位置。每车配发编号证一本,编号证应当随车携带,有效期为2年。申请车辆限于12座以下客运机动车或总质量5吨以下的微型、轻型货车,以及电动车、摩托车、电瓶车。
统一标识的快递车辆只限于快递企业运递快件时使用,专车专用,严禁伪造、倒卖、转借、转租、转让和用于其他目的。孙海伟说,统一标识后,将便于交警辨认、管理,保证快递车辆安全、快捷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