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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占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10%的汽车流通业有了自己的发展思路。日前,商务部公布《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汽车流通网络有望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规划,汽车流通行业将出现收入超过千亿的经销商集团。十二五期间,汽车流通领域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零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营业总量的比重要超过30%,同时培育30家主营业务超过100亿元的区域性汽车流通企业,3- 5家超过1000亿元的大型汽车流通企业。
此外,《意见》对汽车生产厂商与经销商的关系进行界定,监管层首度明确,要实施汽车品牌授权销售,引导汽车供应商规范与品牌经销商的交易行为,合理确定授权经营期限,明确授权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兼并重组带来规模效益
近几年,汽车流通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但行业集中度低,数据显示,目前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经销商超过6万家,其中75%为单店经营。同样,来自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2010年百强企业销售整车381 .67万辆,占全国汽车销售总量的21%。
《意见》中则将零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营业总量的比重要超过30%,由现在的21%提高了9个百分点。业内仍不乏质疑其可实现程度的声音,汽车行业分析师孙世清认为,2010年,汽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百亿元的经销商仅有13家,即便是排名第一的庞大集团,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也仅为538亿元,2011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也仅为408 .21亿元,与千亿目标相距甚远。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做出上述规划基于两点:首先,这两年汽车流通业有大量的兼并重组,像庞大、广汇、中升、中进汽贸等大型汽车经销商集团都在不停地店面重组,市场资源重新配置,整个汽车流通板块高度分散的状况有所集中。像正通跟中汽南方这类实力较强的汽车经销商也实现了并购,强强联合。
罗磊认为,其次,市场动力依然强劲,几乎所有品牌都在拓展网络,豪华品牌战略措施则是向二三线市场布局,“为汽车流通业的规模扩大奠定了基础。”
2011年,全国的汽车产销增幅仅在3%以内,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对于大型汽车经销商,这恰恰是低价收店、兼并重组的最好时机。
增强经销商话语权
从2004年国家颁布《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后,汽车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就显得颇为微妙。罗磊称,该办法最大的优点是以产品为主线,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令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有根源可追溯,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供应商的强势地位,不太尊重经销商话语权”,上述《意见》的明确,则令经销商看到了增强话语权的希望。
《意见》指出,杜绝收取建店保证金、强制搭售和规定库存数量等不公平交易行为,维护经销商的利益。支持汽车供应商与品牌经销商建立沟通机制,促进供应商和经销商共同发展,这些政策也被视为更重视经销商利益的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的前兆。
在实际操作上,许多汽车经销商均向南都记者表示难度非常大,有某美系品牌经销商便直言“《意见》的引导很难改变厂商关系的现状,除非出台政策法规来明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