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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多项措施治理“年关”欠薪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10: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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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1月2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将在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这是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信息。

  据介绍,2011年初以来,一些中小企业和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出现因资金困难导致停产、停工、劳动者工资被拖欠现象。为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要求加大排查力度,严密监控经营困难企业工资支付动态,密切关注高速公路、铁路、房建、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工资支付问题。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福建省要求,对因恶意欠薪而导致群体事件的施工单位将记入不良信用档案,限制其资质申报和投标资格。同时,开发商要按施工合同约定将工程款及时拨付给承建方。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拖欠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要先行垫付;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资金。

  此前,福建省已要求以往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需缴纳工资保证金。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3年来,在福建省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在银行预存企业工资保证金。承包大型项目的企业不低于100万元,总承包企业不低于5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不低于30万元。该保证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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