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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2万户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13: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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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元旦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启动试点。上海市财税部门透露,该市有12万户企业经确认纳入试点范围。据测算,试点后这12万户企业中大部分会出现税负减少或基本持平,相应将对上海财政产生减收增支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试点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先行选择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11%)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为17%外,其余部分的适用税率为6%)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的纳税人将按照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经审核确认,上海约12万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企业中含一般纳税人约3.5万户(包括新认定一般纳税人1.1万户,交通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0.5万户,原兼营服务的一般纳税人1.9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近8.5万户。这些试点行业企业均处于与上海先进制造业关系密切的现代服务业,涵盖了该市现代服务业中的较大部分行业。

  上海市财税部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后,上海财政将减收增支。所谓“减收”,是指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大部分企业税负会下降或基本持平。企业税负降低,相应的上海财政收入将有较大幅度减收。所谓“增支”,则是指为解决部分试点企业由于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等情况造成税负有所增加问题,上海将通过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上增加安排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专项资金,对这类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扶持来有效平衡企业税负。(记者杨联民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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