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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月4日讯 央行周三发布通知,就实施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有关事项作出说明。《通知》明确,试点机构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
《通知》要求,试点机构要选择一家同时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托管及结算代理银行)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
《通知》还明确,试点机构设立开放式基金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应当单独设立专用存款账户。并不得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非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试点机构可以在托管及结算代理银行开立三类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和股票市场交易的资金结算。《通知》强调,专用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与基本存款账户间不得划转资金,且专用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全景网/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