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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1月4日电(张乾铄 张小玲 岳佳综)广东省物价局4日称,该省2011年累计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近12亿元人民币。据悉,2012年该省已最新设置临时价格补贴的最低标准,并将联动市场价格上涨。
据介绍,广东省实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措施以来,已有约300万民众受益。该省临时价格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困难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数据显示,广东省目前城乡低保户达223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困难优抚对象30万人,农村五保户2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为14.33万人。
广东省民政、物价和财政等部门已下发最新通知,从4日起设立临时价格补贴最低标准,该标准还与价格上涨联动。
据介绍,按照最新规定,启动联动机制后,广东省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人群每月每人领取的临时价格补贴标准,最低不得低于15元人民币。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按要求建立了联动机制。
该政府文件称,广东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民众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完)